证监会就《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

北京商报讯(记者 李海媛)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促进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,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,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,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,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,证监会积极推动《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修订工作,对照新修订的《证券法》,立足监管实践,形成了《条例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并在3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
据悉,《条例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新增35条、删减5条、修改68条,主要包括落实新《证券法》要求,修改完善相关规定;加强穿透监管,规范公司治理;引导行业回归本源、集约经营,走高质量发展之路;补充业务规则,促进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有效发挥;强化合规风控,完善内外部约束机制;优化监管方式,提升监管效等6个方面。

其中,在引导行业回归本源、集约经营,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方面,《条例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作出几项修改。

首先是将提升证券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写入立法目的,明确监管导向。其次是规范证券公司融资行为,遵循必要、合理、集约原则,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。同时强调上市证券公司应当完善投资回报机制,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。

值得一提的是,相关内容还要求证券公司建立长效合理激励约束机制,禁止不当激励,强化内部问责。此外,要求证券公司培育“合规、诚信、专业、稳健”行业文化,恪守职业操守,履行社会责任,接受社会监督,增强自我约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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